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被罚款 0.5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因水泵房内消防专用电话无法正常使用,被珠海市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水泵房内消防专用电话无法正常使用。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违反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86338251E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黄政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珠香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0号违法行为类型《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违法事实水泵房内消防专用电话无法正常使用处罚依据《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0.5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9-02处罚机关珠海市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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